一、加定水电站位于互助县加定乡境内桥头村大通河干流中下游河段,属径流引水式无调节水电工程。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引水枢纽、暗渠、压力前池、压力管、发电厂房、尾水渠、升压站等组成,库容为37.6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2283.50米,工程为Ⅳ等小(1)型。水电站发电引水流量为137.1立方米/秒,装机容量为12MW(3台×4 MW),年利用4218小时,年发电量5062万千瓦·时。项目实际总投资156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5.78万元,占总投资的2.01%。
该项目于2006年3月项目通过原省环保局批复(青环发﹝2006﹞80号)后,因建设方案和业主变更,2009年9月《互助加定水电站工程复核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省环保厅批复(青环发﹝2009﹞319号)。水电站于2011年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11年3月海东地区环保局以东环函〔2011〕13号文件同意项目试运行。
二、青海省生态环境研究指导中心提供的《青海省大通河加定水电站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结果表明:
(一)生态环境影响调查。工程施工期制定了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工程建设无弃渣产生;设计中优化了永久与临时占地范围,对临时占用的25.96亩土地施工结束后均已清理平整,施工营地已复垦、厂房周围栽植林木进行了绿化、引水暗渠表面及边坡采取工程措施;完成了枢纽岸坡整治工作。
(二)水环境影响调查
1、施工期间砂石骨料加工系统等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无废水排放。运行期电站管理人员由公司管理中心统一安排食宿,电站无生活污水产生;设备维修产生的含油污水经油罐收集后,运往青岗峡生活管理区统一进行处置。
2、地表水监测:PH 、SS、BOD5、石油类、总磷、粪大肠菌群、COD和氨氮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
3、为保证生态基流的下泄,在引水枢纽处设置了管道直径为80厘米的不受人为控制的生态放水管。
(三) 声环境影响调查:施工期施工机械强噪声未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试运行期间发电机组采用低噪声隔声罩设备等防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I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调查:施工期、运行期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收集后,及时清运至互助县加定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
(五)公众意见调查:经调查,83%的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满意,17%为基本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