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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省2008年和200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 来源:自然生态保护处
  • 作者:自然生态保护处
  • 发布日期:2011-12-02

西宁市、海东地区、海西州、海南州、黄南州环境保护局,海北州环保林业局,果洛州环保水利局,玉树州林业环保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办〔2010136号)等文件精神,我厅按要求组织对全省2008年度、2009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进行了环境成效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2009年,环保部、财政部批准下达我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42个,项目涉及全省7个州(地、市)、19个县,受益人口5.8万人。项目完成总投资4516.29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3796万元。200812个项目完成投资1220.9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944万元,省级配套101.16万元,地方自筹175.75万元。200930个项目完成投资3295.3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2852万元,省级配套189.18万元,地方自筹254.2万元。

通过两年来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的实施,解决了一批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及污染防治体系、乡村环境监管机制建设方面形成了我省的一批示范。通过项目实施,建设了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0座、分户式污水处理设施1570座、铺设污水管网29公里;建设垃圾中转站76座、配备垃圾箱14265个、垃圾收集转运车辆157 辆,垃圾斗361个;修建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2305座,生态公厕54座;集中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4套,分户式发酵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160座。预计每年减少垃圾无序排放8300余吨,每年可处理生活污水15万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中央农村环境“以奖促治”政策在我省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一些地方政府对“以奖促治”政策认识不到位,前期准备不充分,组织不力,进度滞后。截止到评估时,2008年项目中黄南州有4个村未能按期完成验收,2009年项目中西宁市湟中县1个村、黄南州4个村、海南州1个村未能按期完成验收。二是部分项目地区垃圾中转站闲置、公共卫生厕所使用率较低、配置的垃圾收集设备使用不当等现象突出。三是各地突出反映出农村环保项目与相关涉农项目的衔接配套较弱,项目整合效果不理想。四是一些地区重工程建设、轻机制建设,重项目组织,轻政策实施,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和管理机制不健全,有些地方未能有效保障建成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评估结果

通过评估计分,2008-2009年我省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42个项目环境成效评估结果为: 6个为优,占14%32个为良,占76%4个为中,占10%。其中西宁市4个为优、9个为良、1个为中;海东地区1个为优、10个为良;海西州1个为优、3个为良;海北州3个为良;海南州1个为良;黄南州5个为良、3个为中;果洛州2个为良。

四、相关要求

(一)此次环境成效评估结果将成为今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的重要参考依据。评估等级为良以下的项目所在地政府,要对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根据评估意见,查找问题,进行整改,于2011年123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我厅。

(二)各地要对因运行费用无法保障出现环保设施运行停滞的问题,应与相关政府部门及环保部门协调解决项目运行费用,保障项目后续稳定运行,发挥效益。对尚未完成验收工作的项目,当地要限期完成项目验收及相关工作。

(三)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央农村环境“以奖促治”政策的全面实施,以项目带动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化农村环境保护机制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和面貌。

附件:2008、2009年项目评估情况汇总表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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