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达木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德令哈市工业园区建设年产5万吨聚氯乙烯特种树脂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公司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以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柴达木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聚氯乙烯特种树脂项目
建设地点:德令哈市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新建聚氯乙烯特种树脂装置,规模为5万吨/年,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项目占地约480.0亩,总投资49943.54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柴达木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3519713127
联系人: 马明汉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资质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901号)
单位地址: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
联系电话:0971-8172559
联系人: 史玲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在初步调查分析基础上,识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素、筛选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
2、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评价范围。
3、在详细的环境现状调查和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预测。
4、结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5、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6、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是否可行的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其理由。
2、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1、公众可以直接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表达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
2、在进行专门的公众参与调查时表明意见。
柴达木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