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政府网站!!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环境管理 >> 环境影响评价 >> 物资及人员管理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2011-09-08

青环发〔2011482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海西州、海南州、黄南州环境保护局,海北州环保林业局,果洛州环保水利局,玉树州林业环保局,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现将环境保护部《关于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9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我厅将于201112月至20123月,对省内环评机构开展现场检查,请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针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于20111031日前向我厅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请各地环保部门将近三年来本辖区开展业务的环评机构(含外埠环评机构)的日常考核情况于20111031日之前报送我厅。

联 系 人:吴向培

联系电话:09718143629

    真:09718120569

 

 

 

 

О一一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环保  环评  检查  通知

是否宜公开选项:宜公开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196日印发

                                            共印30

 

相关链接

Copyright@2010 qhepb.gov.cn.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技术支持:青海省环境信息中心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 邮编:810007 电话:0971-8175920 版权所有: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ICP备案号:青I05001070号 您是总第 位访问者,是今天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