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示:关于青海海东化隆33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来源:辐射安全管理处
- 作者:辐射安全管理处
- 发布日期:2011-10-12
审批公示:关于青海海东化隆33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批复名称:《关于青海海东化隆33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文号:青环发〔2011〕554号
审批时间: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项目名称:青海海东化隆330千伏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青海省电力公司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东地区化隆县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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